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2024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推进县城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4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要聚焦房屋建筑和非线性市政工程、线性市政工程施工以及园林绿化作业、建筑物拆除、老旧小区改造等5类施工扬尘,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强化督查执法,不断提高施工扬尘防治管理水平,推动建筑施工扬尘达标排放。方案还分类明确了主要防治任务和措施,并要求各地按照部署、实施、总结三个阶段推动工作开展。
方案指出,要突出扬尘防治重点,突出冬春季节、重污染天气期间等重点时段,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督导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施工作业层、建筑物内部和现场垃圾存放和清运的检查,强化对场地清扫不彻底、土方及散装物料覆盖不严密、运输车辆出场冲洗不干净等易发多发扬尘问题的管控。“退后十”重点城市、雄安新区、张家口和承德等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差异化管控和分区管控要求。对处于建筑物拆除、基坑和土石方开挖回填及室外管网施工、绿化阶段等易产生扬尘环节、处于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建筑工地实施重点管控。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开展2次定期监督检查,在重要时段、重点时期进行随机抽查和暗查暗访,同时利用视频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实行线上检查巡查。各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充分利用现场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系统,加强远程巡查、抽查和现场核查,精准有效解决监测数值超标情况,遏制施工现场扬尘超标现象,推动建筑施工扬尘达标排放。
方案强调,各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调度,分工协作,确保任务清、责任明,全程、全领域监管、无责任盲区。要鼓励企业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和样板工地创建,引导大型施工企业、重点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施工扬尘防治水平。推广和应用先进扬尘防治技术、设备,发挥科学技术在扬尘防治工作中的支撑作用。要落实差异化管控要求,对措施落实到位、排放达标的工地,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并优先推荐列入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计划和样板工地;对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排放屡屡超标的项目依法处罚。同时,将受到行政处罚的项目作为监管重点,增加巡查、抽查和暗访频次,已列入省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创建计划的项目,取消其创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