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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关于实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网格化监督管理的通知

 2023-10-07     466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常态达标,决定对全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网格化监管,以下为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扬尘监管。各级网格长和网络监督员要认真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指导监管范围内施工项目各方主体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要求。同时,加强对建筑物密目网全封闭措施落实的监管,主体完工楼体应采取窗口封闭措施,严防高空扬尘。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扬尘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尤其是对扬尘污染破坏严重、问题屡查屡犯、拒不采取整改措施的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落实责任追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坚持向网格要结果、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对网格化监管工作中履职不力的责任人员,第一次发现不到位,口头提醒;第二次发现不到位,书面警告;第三次发现不到位,黄牌警告;第四次发现不到位,红牌警告,依据红黄牌制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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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问题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的最重要源头之一,为保护环境,发展绿色建筑,环境监测系统与智能喷淋系统应运而生。

环境监测系统主要利用前端环境数据采集设备实时采集施工现场温度、湿度、风向风速、噪音、PM2.5/PM10、有害气体等参数,与后端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反馈施工现场环境状态,并对超标数据进行预警,可联动喷淋装置,方便监管部门远程值守与监管。

智能喷淋系统与建筑工地环境监测数据服务系统配合使用,针对建筑工地存在扬尘、抛撒等环境问题,通过环境数据监测系统,对工地全天候监测,对超出阈值的信息实时告警,通过喷淋控制器喷雾降尘,全面管控工程建设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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