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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建领域根治欠薪工作的通知 

 2024-05-09     219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项目建设、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巩固住建领域根治欠薪成果,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兜住基本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现就做好住建领域根治欠薪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支付工作为核心,聚焦重点、源头治理、全面排查,压实建设单位源头责任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所有已查实存量欠薪问题全部办结清零,让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工资,坚决防范发生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及重大欠薪负面舆情,同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工作内容

  (一)突出重点,加大排查力度。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要充分运用陕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以欠薪隐患易发、多发的项目为重点,切实加大排查力度,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是否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特别是以保函形式提供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查看有效期和续保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八项制度”落实情况,用人单位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做到重点事项不遗漏,及时化解处置隐患苗头。

  (二)形成合力,推进问题化解。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要在属地治欠办统一安排部署下,配合人社部门加大欠薪问题化解工作力度。建立欠薪问题台账,共享问题线索,及时跟踪协调,妥善化解矛盾争议,进一步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特别是对拖欠人数较多、涉及金额较大、问题复杂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点欠薪案件,要建立由单位主要领导包抓地协调解决机制,倒排时间节点,限时销号办结,确保学生开学等关键时间节点,不再发生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长效管理,持续根治欠薪。一是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实名制监管平台是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具体体现,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重要抓手。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市质监站要充分利用好陕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发挥好“两场联动”工作机制,每月对辖区项目实名制打卡和工资上传情况进行检查,对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报辖区人社部门依法处罚。二是落实总承包代发制度。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代发工资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应按月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将农民工劳动合同以及工资支付表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总承包单位审核后,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报辖区人社部门依法处罚。三是落实按月足额发放。严格落实市人社局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作为农民工工资基础保障。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要督促建设单位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对落实不到位的建设单位,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报辖区人社部门依法处罚。

  (四)建立机制,强化源头治理。一是要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要严厉打击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环境,防止出现因肢解发包、转包等导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新问题。二是要强化农民工工资拨付监管。建设单位申请拨付工程款时,需提交由建设、总承包、监理、劳务(分包)单位进行签字确认的工程款申请表(精装修工程不需总承包单位签字盖章)、施工合同、上月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本月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工资发放明细表需由建设、总承包、监理、劳务(分包)单位签字盖章,上月农民工工资明细表应有农民工领取工资的签字按手印确认,本月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应有农民工本人对工资金额确认的签字按手印。负责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科(股)室以实名制打卡为依据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进行审核,杜绝谎报冒领行为,并结合相关要求对工程款申请表、施工合同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由资金监管部门按要求拨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并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是要严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各质监站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严格审查施工合同,对未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规定:若建设单位将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工程(室内外管网工程、外墙保温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桩基施工、土方施工、支护施工)、门窗工程、小区或场区绿化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二次结构工程、消防工程)进行肢解发包的项目,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切实做到源头治理,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持续发力。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将压力传导至末端。要对辖区内每个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形成问题台账,限时整改,闭环管理,并建立常态化检查工作机制。

  (二)提高站位,压实责任。要坚持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扛牢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紧抓欠薪问题不放松,充分调动系统力量,合力推进,对重点欠薪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确保所有欠薪问题化解到位。对发现存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和发生重大社会舆情等问题的县市区,将报请市治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全市通报,必要时启动问责机制。

  (三)引导舆论,强化宣传。要提高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舆论效应的认识,强化欠薪问题舆情处置工作,防止舆情扩大和造成不良影响。通过在项目显著位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深入到企业,项目一线,加大对住建部门根治欠薪工作做法和成效的正面宣传报道力度,提高企业及农民工对欠薪问题的思想认识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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