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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进一步加强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的通知!

 2023-06-03     351

  近日,陕西知行华智小编了解到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方面做了相关通知,下面,知行华智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就将该通知为大家详细讲一下,希望能帮到大家!

       各县(区)住建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和服务,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等法律法规和《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赣建字〔2021〕12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实名制管理范围

  1.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均应全面落实《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要求,确保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全覆盖。

  2.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劳务员等)、建筑工人均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

  3.项目实名制管理自发放施工许可证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贯穿项目施工全过程。

  二、严格实名制管理要求

  4.总承包企业应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以及点多、线长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施工范围及施工计划,由主管部门划定施工区域,采用移动定位技术实施考勤管理。

  5.建筑企业承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职责,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开工进场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数据和信息,完善采集、录入和上传至“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称“实名制平台” )。相关数据和信息主要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人员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等。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每个施工日施工时间段内应通过实名制平台完成至少一进一出两次打卡,间隔时间2小时以上方视为有效考勤。在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劳务员)每月上传的有效考勤天数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综合到岗率不得低于60%。

  7.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将变更后人员信息录入实名制平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并及时在“江西住建云”和实名制平台办理网上变更手续。

  8.工程项目发生“停工”、“完工”、“竣工”等状态信息变更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在实名制平台中提交变更项目状态的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属实后,予以修改。严禁进行与事实不符的施工状态信息变更操作。项目停工后复工的,施工单位应在实名制平台提交复工申请。项目调整为“完工”状态,施工单位应提交参建各方签署意见的竣工验收报告。

  三、强化实名制监督管理

  9.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在建项目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已发放施工许可证项目要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尽快配置考勤设备、完善信息录入及强化人员考勤。对因项目信息不完整或信息有误无法自动推送实名制管理的项目,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善或勘误信息,经核对无误后手动创建项目进行实名制监管。

  10.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托实名制平台,采取线上与现场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开工1个月内完成首次现场核查,重点核查现场管理人员与实名制平台录入人员、投标人员是否一致,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在日常监管中,要及时研判处理平台预警信息,定期全面排查辖区内项目存在的问题。对于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在实名制平台中下发整改通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并上传整改材料。要将实名制平台中关键岗位人员零考勤或者长期未考勤的项目,列为转包挂靠、违法分包重点对象进行监管。

  11.市住建局不定期对实名制平台上的项目进行抽查,发现存在高风险的项目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下发预警核查通知,由属地组织开展调查,有关调查过程及结果在平台中记录,实施闭环销号管理。对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长时间无考勤的项目,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核查、认定,依法查处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调查不及时、走过场的县区,市住建局将进行督办。市住建局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下发核查通知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对实名制平台中数据统计落后、长期“零”查处问题的县区重点督导。

  四、加大市场执法力度

  12.对使用人员照片、视频等方式进行考勤或通过第三方平台中转上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对相关责任主体、从业人员进行处理,并作为严重失信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1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变更未及时在实名制平台进行变更的,以考勤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为由长期未及时上传考勤数据的,以项目未按时开工、停工、已完工等原因导致人员未考勤但未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更改项目状态的,均视为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并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转包挂靠问题。

  14.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列入标准化工地考核和评优内容。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人员综合到岗率连续2个月或1个自然年度内3个月低于60%,取消观摩示范工地、标准化工地和优良工程等申报资格,不推荐申报省杜鹃花奖和鲁班奖。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萍住建字〔2020〕15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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